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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弘源电子有限公司
(新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报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弘源电子有限公司 (新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弘源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弘源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林村新鸿路9号(北纬 22°51'9.870" ,东经 114°5'52.830"),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2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电力电容器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电力电容器0.75亿个/年,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6〕1720号)。部分生产设备未进场,故不在此验收范围内。
环保设备建设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hhm*开通会员可解锁*@qq.com
附件1: 弘源-竣工公6.15(2).pdf 4.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弘源-调试报告6.15(1).pdf 12.6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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