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核岫岩哈达碑镇5.863MW地面分布式复合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中核(辽宁)新能源有限公司编制单位:辽宁博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鞍山市岫岩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鞍山市岫岩县哈达碑镇,主要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5.863MW的地面分布式复合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及汇流箱等发电设备,配套建设场内检修道路、电缆沟及集电线路,并接入当地电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67公顷,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其他草地和旱地,采用“农光互补”或“林光互补”模式进行复合利用。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较小,基本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产生。水土保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与回覆、光伏板下植被恢复、场内道路排水沟修建以及施工期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施工及运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清洁能源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