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11
发布于
新疆克拉玛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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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医学基地(中心医院改造迁建)工程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建设内容:调整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地下车库、1号楼(医技/急诊楼)、2号楼(住院楼)、3号楼(门诊楼A座);4号楼(门诊楼B座)、5号楼(门诊楼C座)、6号楼(妇幼楼)、7号楼(健检楼)、8号楼(感染楼)、1#-5#安检通道、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站、污水站、锅炉房、附属用房、室外道路绿化、场地、停车场工程、室外配套系统以及医疗设备购置等内容。

项目性质:迁建、改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 联系人:张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新疆嘉美科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祥街座标2020商住1117室

(5) 电子邮箱:2535337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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