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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吹膜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吹膜工序排放口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建设单位: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
初期建设内容:东莞市樟木头镇南山工业区(北纬22°51’43.60″,东经114°5’9.75”),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占地面积为8000m2,建筑面积为5000m2。项目年加工塑料胶袋1.495万吨、塑料胶管0.005万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17〕10124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关于东莞南星塑胶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函》。
本次建设内容:本次项目吹膜工序由原来的工序一同合并收集改为分道独立收集,单独排放,优化了废气系统,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32410N001Q)。
竣工日期:相关吹膜工序处理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蔡基信
联系电话:/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