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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五矿盐湖有限公司锂项目工艺提升技改三期及技术提升配套工程项目(技改三期)建设单位:五矿盐湖有限公司编制单位:青海智特安全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一里坪矿区五矿盐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新建一座吸附车间及配套公辅用房、一座盐酸罐区、一座锅炉房、一座原卤泵站及管廊设施,总建筑面积18202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75公顷,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实施了土地平整0.53公顷等工程措施,施工期采取密目网苫盖3000平方米、洒水结皮1530立方米及布设彩条旗控制扰动范围等临时防护措施。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方案目标值,有效控制了施工期水土流失,设施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