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泰杉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自主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泰杉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东莞市泰杉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泰杉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竹塘路8号1栋801室,(北纬23°2'0.200",东经113°48'54.460"),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4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357.75m2,建筑面积14652m2。项目主要从事相机充电器、防水壳、防水面罩、自拍杆和快拆万向背包夹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相机充电器50万件/年、防水壳50万件/年、防水面罩20万件/年、自拍杆20万件/年、快拆万向背包夹10万件/年。项目一期产能如下:相机充电器40万件/年、防水壳40万件/年、防水面罩15万件/年、自拍杆10万件/年、快拆万向背包夹8万件/年。
主要污染物有:项目注塑、塑胶熔接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有效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混料、破碎工序、激光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的粉尘(颗粒物),该部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注塑、塑胶熔接未收集到的废气及点胶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所在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理。项目部分产品需要使用防水测试机进行防水测试,项目在防水测试过程中会使用自来水对产品进行防水测试,项目防水测试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工件带走等原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自来水。项目盐雾测试机工作时为密闭状态,盐溶液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工件带走等因素会有少量的损耗,需定期补充盐溶液。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放。
项目《东莞市泰杉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东莞市华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编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审批,批文号:东环建[2026]131号。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排污登记编号:91441900MA5695TC7T001X。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钟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 *开通会员可解锁*泰杉科技一期验收意见.pdf 4.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开通会员可解锁*泰杉科技一期验收报告.pdf 14.9 M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