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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溪龙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3#碎石生产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本溪龙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碎石加工项目3#碎石生产区建设单位:本溪龙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日月岛街道候屯村五组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白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公示-本溪龙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3#碎石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15.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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