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7-30
发布于
新疆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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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新疆开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149号小区,迎宾路东侧,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86°7′52.759″,北纬41°40′38.671″。项目区北侧为商户、巴州金色里程驾校,南侧为空地,西侧为迎宾路、库尔勒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加气站,东侧为闲置民房,项目区周围无敏感目标。

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5344.93m2,总建筑面积1057.1m2,已建设油罐区、CNG储气瓶区、站房、罩棚、自动洗车机、隔油池、化粪池等设施,其中已建2层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516.26m2,1套隧道式自动洗车机,网架结构罩棚1座,建筑面积499.8m2;已设6个加油加气岛,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5台双枪汽油加油机,6台双枪CNG加气机。

已建地埋式油罐区一座,已设SF双层油罐4具,其中30m³汽油罐2具、50m³柴油罐2具,总罐容160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为110m³;6 m³CNG储气瓶组2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新疆开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巴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巴环评价函 [2023]44号),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试运行。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申请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2801MA79GQ6984001Q,有效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新疆开拓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价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设计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9%。实际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9%。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内已建设的油罐区(30m³汽油罐2具、50m³柴油罐2具)、CNG储气瓶区(6 m³CNG储气瓶组2套)、站房、罩棚(6个加油加气岛: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5台双枪汽油加油机、6台双枪CNG加气机)、自动洗车机、隔油池、化粪池和相关环保措施等设施。

二、 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变动是指实际建成的工程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工程相比的变化情况。通过调查本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1)本项目环评设计中设6个加油加气岛,设置8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设置4台双枪CNG加气机;现实际已建6个加油加气岛,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5台双枪汽油加油机,6台双枪CNG加气机。

(2)本项目环评设计中设SF双层油罐6具,其中20m³汽油罐2具、40m³柴油罐4具,6 m³CNG储气瓶组1套。现实际已设SF双层油罐4具,其中30m³汽油罐2具、50m³柴油罐2具,6 m³CNG储气瓶组2套。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相关规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本项目上述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本次验收调查认为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本站劳动定员为6人,年运营360天,生活用水日用水量为0.48m3/d,年用水量为172.8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排放量为0.38m3/d,138.24m3/a,生活污水进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现场调查本站已设1套隧道式自动洗车机,自动洗车机每洗一辆车用水量为60L/辆,平均每天洗车约为20辆车,每天洗车用水1.2m3/d(432m3/a)。洗车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排放量为0.96m3/d(345.6m3/a),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油品卸油、储罐挥发(工作损失和静置损失)、加油枪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根据现场调查,本站在汽油工艺卸油工序、储油工序、加油作业配套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本项目已设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汽油工艺),其油气回收效率可以达到95%以上。

根据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26日对该项目厂区四周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 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油气回收系统的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规定,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卸油(气)、加油(气)工序,运输车辆、设备运行时噪声、日常活动等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65~80dB(A)。这些噪声都为短暂、间歇性排放。为减轻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采取了如下降噪措施:

(1)站内进出口设置禁鸣标志、减速带,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

(2)加油机、加油泵、发电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

(3)泵机组设于地下、进出口采用软性连接,并加强维护管理。

(4)加强对加油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设备带病运行造成噪声增大。

(5)加油站各场界内设绿化带。

根据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27日对项目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厂区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废渣、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弃的含油手套、抹布等。

(1)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劳动定员为6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则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8t/a,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集中清运。

(2)危险固废

①油罐清洗:地下储油罐定期清洗过程中产生油水混合物及废渣,其中废渣包括油垢、罐体铁渣等。本项目设SF双层油罐6具,其中20m³汽油罐2具、40m³柴油罐4具,总罐容200m³。储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3年一次,交由专业公司清洗,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本站油水混合物及废渣产生量为30.7t/次。产生的油水混合物及废渣属于HW08(900-221-08废燃料油及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危险废物,由专车运走,交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妥善的环保处理,不在加油站内贮存。

②废弃的含油手套、抹布: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含油废弃手套、抹布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900-041-49 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在全部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油纱布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③隔油池废渣: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隔油池废渣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产生的油泥属于HW08(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油泥及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危废代码为900-210-08。产生的废渣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加油站内贮存。

④废润滑油:项目压缩机检维修时产生更换的废润滑油,根据现场调查及业主提供资料,产生量为0.2t/a,废润滑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所列的HW08非特定行业中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压缩机检维修工作由厂家负责,产生的废润滑油由有资质单位带走,不在站区内暂存。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成立了以总经理为应急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厂区实际情况,下设现场指挥组、应急协调组、应急抢救组、状态控制抢险组等应急响应工作组。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已编制《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文号:652801-*开通会员可解锁*-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 废气

根据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值1.16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值2.41mg/m3,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监测值均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相关规定。

2. 厂界噪声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区东、南、西、北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9~52dB(A),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60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50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和4a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依据验收调查结果,企业自主环境保护验收部分,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经验收工作组评议,同意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嘉盛加油站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做好油罐清洁工作定期委托站外单位承包,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由作业方(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在站区暂存。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厂区内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运行。

建设单位:巴州坤茂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站长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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