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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宝鸡市高新区鹏睿达锻造加工厂《鹏睿达迁建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鹏睿达迁建项目(二期)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温泉工业园 建设单位:宝鸡市高新区鹏睿达锻造加工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苏树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宝鸡市高新区鹏睿达锻造加工厂鹏睿达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二期).pdf 5.3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宝鸡市高新区鹏睿达锻造加工厂鹏睿达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二期).pdf 1008.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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