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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位置: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600-1号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现有工程情况概述:配置1台650t/d机械炉排炉,日处理生活垃圾650吨,达产年平均发电量1.13×108kWh/a。
现有的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①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氨水)+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Ca(OH)2干粉)+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根80m烟囱排放;
②恶臭:经引风机抽入焚烧炉焚烧;
③储仓粉尘:经各储仓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①主厂房地面冲洗水、垃圾卸料区和车辆冲洗水经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大魏家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栈桥冲洗水排入初期雨水池后进入固废公司污水站处理;厂区道路冲洗水自然挥发;
③化学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作为出渣机冷却水回用;
④锅炉排污水随定排降温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于设备(机、泵)冷却等;
⑤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回用于烟气降温、石灰浆制备、出渣机冷却、飞灰稳定化等,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魏家污水处理厂;
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大魏家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①炉渣日产日清,运输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炉渣处置单位综合利用;
②污水站污泥送至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置;
③飞灰螯合稳定化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后,送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
④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本项目情况概述: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1台650t/d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其配套设备,在优先满足区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焚烧炉的富余能力掺烧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技改后焚烧厂仍保持处理量650t/d 不变,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和污泥的量最大为入炉规模的20%。技改项目无施工期,在现有工程厂区内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无新增设备、无新增构建筑物、无新增环保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rEmL9NJg66bXyUVHcIgA?pwd=m5ax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门卫传达室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瀚蓝(大连)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mafei@grandblue.cn
评价单位:大连慧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478499300@qq.com
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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