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16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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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完成编制了《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富都园中心路3号4号楼501室,项目主要从事五金件、塑胶件的加工生产,环评设计加工生产五金件215万件/年、塑胶件70万件/年,实际年加工生产五金件210万件/年。实际全厂总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单位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8]12516号”。

(2)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关于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审批文号为“东环建 [2019]9179号”。

(3)迁改建项目开工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生产调试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7号。

(4)*开通会员可解锁*~06月07日企业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50万元,占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的28%。

4、验收范围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工况稳定,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此次验收范围为东莞市企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一期)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迁改建项目注塑工序暂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喷粉、打磨、喷砂、烤漆、烤粉、丝印、喷漆、调漆工序、喷枪清洁和燃气隧道炉废气经收集后处理后,一并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排气筒高度降低8m,该排气筒为一般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迁改建项目一期工程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0327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2033吨/年);迁改建项目一期工程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038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2851吨/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迁改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和清洗废水,零散废水经收集至零散废水收集装置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的东莞市粤丰废水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不外排,零星废水量分别为水喷淋废水2.4吨/年、水帘柜废水1.44吨/年和清洗废水15吨/年。

迁改建项目所排放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LAS、TP。本项目所在地为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迁改建项目喷粉、打磨、喷砂、烤漆、烤粉、丝印、喷漆、调漆工序、喷枪清洁和燃气隧道炉废气会产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气浓度和总VOCs,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

3、噪声

迁改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打磨机、丝印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治理具体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②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③通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定期检修。

④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

4、固体废物

(1)迁改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不含油金属碎屑、塑胶次品及边角料、废砂纸、废石英砂、废包装袋、水喷淋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布袋除尘装置集尘、被截留的热固性粉末涂料,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固废仓库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贴有一般固废标识,并安排专人管理,被截留的热固性粉末涂料收集后回用于喷粉工序生产,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东莞市奥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含油金属碎屑、漆渣、废除油剂桶、废清洗剂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水性油漆桶、废抹布、废半水基清洗剂桶、废活性炭、除油槽废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定期交由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各区域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80%,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2、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HJ-25050346),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生活污水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二)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

①有组织废气

验喷漆、调漆、喷砂、喷粉、打磨、喷枪清洗、烤漆、烤粉、丝印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喷漆、调漆、喷枪清洗、烤漆、烤粉、丝印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喷漆、喷砂、喷粉、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经计算,验收监测期间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率为87.9%~89.6%,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率为66.8%~81.9%;该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对总VOCs的去除率为88.7%~90.1%;满足相应去除率要求。

燃气隧道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 毫克/立方米)的较严值。

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此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可知,迁改建项目一期工程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为0.0327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2033吨/年);迁改建项目一期工程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038吨/年(含有组织和无组织),可满足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0.2851吨/年)。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检查对照,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没有出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项目建设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规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环境污染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附件1: 企智五金(迁改建)一期-自主验收意见(盖章版).pdf 4.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企智五金(迁改建)一期-自主验收报告(盖章版).pdf 58.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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