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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永丰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NJJBb040-11-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调查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江北新区永丰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NJJBb040-11-14)地块位于南京江北新区盘城街道板桥社区,永丰路以东、龙山南路以南、永泰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3752.59平方米。经历史卫星影像查询和人员访谈了解,地块历史用途主要包括农田、水塘、水泥地停车场。目前停车场已停用,水泥硬化已破除,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南京江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JJBb040—09、11、12规划管理单元图则),NJJBb040-11-14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NJJBb040-11-14号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对江北新区永丰路以东、规划道路以西(NJJBb040-11-14)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结果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NJJBb040-11-14号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考虑曾用作停车场,以及地块周边分布有较多企业,包括南京汇众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南京申迪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惠通创意产业园、原南京利利达塑料制品厂、赛科利汽车模具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延锋(南京)座椅有限公司及江苏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基于保守原则,需对本地块开展第二阶段采样分析工作。
2、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判断NJJBb040-11-14号地块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经过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NJJBb040-11-14号地块送检土壤与地下水样品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因此判定满足现有用地规划用途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3个自然日)。
三、公众意见提交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zljiang@njua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