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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现将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东莞市石龙镇石龙港东江北干流右岸现有码头范围内。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1座,主要为锂电池集装箱,面积约4810平方米,并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庾建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yujianbo@sinotrans.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水铁码头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环科力(北京)环境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满海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96688189@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707A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点击此本文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相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建设单位: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东莞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60.0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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