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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NFC果蔬汁、谷物饮料、茶饮料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
项目名称:NFC果蔬汁、谷物饮料、茶饮料加工项目
地点: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济川东路61号
建设单位: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购置燃气锅炉、蒸煮设备、茶萃取设备、研磨设备、调配罐、均质机、吹瓶机等设备,在企业海陵工业园济川东路61号现有厂房实施,建设果蔬汁饮料、谷物饮料、茶饮料生产线,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作者(177****7578,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附件1: 江苏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NFC果蔬汁、谷物饮料、茶饮料加工项目(1).pdf 4.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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