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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谢常路482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谢常路482号。(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4 度4 分27.450秒,北纬22度58 分19.380秒),项目一期验收总投资1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万元,占地面积10334m2,建筑面积19750m2,主要从事电池塑胶盖板的加工生产,一期验收年加工生产电池塑胶盖板137 吨(根据一期验收工况核算,电池塑胶盖板未超环评审批的150吨)。
二、项目公示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附件1: 2、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 201.5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3、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16.8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1、东莞市协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pdf 2.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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