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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任丘市宏山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纱3500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任丘市宏山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玻璃纤维纱3500吨技改项目
(二)建设单位:任丘市宏山建材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七间房工业园区(梁沟二村东南任丘市宏山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四)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宏山验收全本.pdf 5.7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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