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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扬州高新区运西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一期)建设单位:扬州景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扬州文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瓜州镇,属于新建城市道路工程,总占地面积14.6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全长约3.7公里,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红线宽40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包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侧分带;同步实施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7377米及污水管道;新建桥梁6座,包括1座20米跨径简支梁桥和5座10米跨径简支梁桥,以及2处箱涵工程;配套建设交通设施、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其中侧分带绿化4062平方米,植草绿化10234平方米。项目土石方挖填不平衡,总挖方8.40万立方米,总填方25.19万立方米,借方17.77万立方米(外购),弃方0.98万立方米(运至指定消纳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土地整治、雨水管道等工程措施,侧分带绿化及植草绿化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排水沟、沉沙池、防尘网苫盖、洗车平台和泥浆沉淀池等临时防护措施,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片区基础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