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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将镇康县南伞河水库至民族街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河水库至民族街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临沧河畅河道治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单位由中国电建(临沧)河道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登记变更为临沧河畅河道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实际投资:4759.02万元
本次治理河段长度为8.09km(含温泉河支流0.17km),对应防洪堤总长为11.11km(左岸新建防洪堤4.46km、基础防护段0.24km,右岸新建防洪堤6.41km),新建下河踏步24座,排涝涵5座,纳洪口4座,分水闸6座,裹头16处,人行桥8座,拆除重建交通桥2座,拆除重建渡槽1座。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710130127@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