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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现将“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述
项目用地面积53.4亩,总建筑面积29460平方米,新建废旧电池预处理厂房、浸出除杂厂房、萃取厂房、化验分析及研发中心、动力辅助中心、废水处理车间等,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购置进料输送机、烘干机、旋风除尘机、滚筒脱粉机、磁选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采用废旧电池无害化预处理、浆化协同浸出、萃取精细分离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废旧锂电池1.5万吨、废锂电池正极粉(片)1.4万吨、废有色金属(镍、钴)0.1万吨及年产电池级硫酸镍溶液3万吨、硫酸钴溶液2万吨、硫酸锰溶液1.5万吨等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昊峪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总
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水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纬十四路南侧,纬十五路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凯泽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5号楼西4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jskz88@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19l7SvLG6VB1s6ISRBltg?pwd=p4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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