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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越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热敏电子面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建设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浙江越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热敏电子面单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越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3、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发展大道2518号长兴美国工业村
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公示期限: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单位
联系人:叶微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浙江越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热敏电子面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5.4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浙江越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热敏电子面单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Y2026.4.8_副本.pdf 12.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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