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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棠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第二批安置地块(AB2801042、AB2801044、AB2801009、AB2801082地块);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白云棠涌置地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南粤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南粤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同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块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广州白云站东侧,北至黄石西路、南至潭溪路、西至棠棠路、东至机场高速;
地块调查范围总面积:31518m2;其中AB2801042地块占地面积为5004m2,AB2801044地块占地面积为11896m2,AB2801009地块占地面积为11789m2。,AB2801082地块占地面积为2829m2。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临时停车场及临时施工项目部;
地块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工业用途。根据《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6618号),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开展工作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份。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1)地块内使用历史情况
大地块:①1999年以前:地块内均为农田为主,农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地块权属为新市街道大埔社区棠涌九社集体所有。②1999年-2018年:地块南部区域及北部部分区域1999年开始陆续修建成为大埔九社工业园楼栋厂房;地块中部2003年陆续修建楼栋厂房作为大埔九社工业园使用;地块北部区域2004年进行了拆除和平整,修建成了新的大埔九社工业园厂房。九社工业园入驻企业主要为制衣厂、手袋厂、纽扣厂、印花厂等跟制衣相关产业类型的小型工厂;此阶段地块权属为新市街道大埔社区棠涌九社集体所有。③2018年-至今:地块南部区域九社工业厂房一直作为制衣相关生产使用至2025年后逐步停产搬迁及逐步拆除;地块中部区域2018年开始逐步开展九社工业园部分进厂房清理及平整;地块北侧区域九社工业园部分厂房2021年拆除平整后建成停车场,北侧靠近东部的部分楼栋被改造成为新市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用途使用至今。该地块2025年被广州白云棠涌置地有限公司完成征地。
小地块:①1999年以前:地块内均为农田为主,农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等农作物。地块权属为新市街道大埔社区棠涌九社集体所有。②1999年-2025年:地块1999年开始陆续平整,修建成为大埔九社工业园2栋栋厂房,主要入驻制衣厂、纽扣厂及皮具厂等制衣相关产业的小型工厂,使用至2025年停产拆除;该地块2025年被广州白云棠涌置地有限公司完成征地。
(2) 相邻地块使用历史情况
大地块:①地块外北侧:紧邻区域2024年之前为农田;2024-至今建成一期临时项目部;②地块外东侧:隔着小棠路2004年之前为农田,2004-2008年修建保利紫薇花园北区。2008年至今地块东侧未有明显变化。③地块外西侧:紧邻区域1983年之前为农田;1983-2024年建成新市大埔九社工业园;2024年至今拆除后形成空地。④地块外南侧:紧邻区域1983年之前为农田;1983-2025年陆续修建成新市大埔九社工业园临街商铺。
小地块:①地块外北侧:紧邻区域2000年之前为农田;2020-2024年陆续修建成新市大埔九社工业园;2024-至今拆除后形成空地。②地块外东侧:紧邻区域2000年之前为农田,2000-2024年建成新市大埔九社工业园。2024-至今拆除后形成空地。③地块外西侧:紧邻区域1983年之前为农田;1983-2024年建成新市大埔九社工业园与壹号工业园;2024年至今拆除后形成空地。④地块外南侧:紧邻区域1983年之前为农田;1983-2025年陆续修建成新市大埔九社工业园商业用途。
(3)地块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①大埔九社工业园大地块红线内的18个楼栋及小地块红线内的2个楼栋历史上入驻的企业主要包括制衣厂、手袋厂、皮具厂、绣花厂、拉链厂、印花厂及汽车保养店;对这些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三废处理分析,从保守的原则识别潜在特征污染包括:铜、锌、铅、苯系物、丙酮、2-丁酮、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烃(C10-C40)及多环芳烃。
②根据地块周边50m范围内的利用历史沿革,共计有21栋楼房,入驻了制衣厂、制线厂、纽扣厂、皮具厂、绣花厂及塑料板加工厂和1个垃圾中转站。对周边企业及利用请情况开展了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三废处理分析,从保守的原则出发周边需要关注的潜在特征污染物包括:汞、镉、铬、六价铬、锌、砷、铅、镍、铜、氯乙烯、二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萘、蒽、芘、荧蒽、苊、苯系物、丙酮、2-丁酮、2-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4-氯苯胺、2,4-二氯酚、2,4,6-三氯酚、苯酚、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
由此确认本地块潜在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汞、镉、铬、六价铬、锌、砷、铅、镍及铜;氯乙烯、二氯甲烷、四氯乙烯、四氯化碳、氯仿、三氯乙烯、丙酮、2-丁酮;多环芳烃;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2-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4-氯苯胺、2,4-二氯酚、2,4,6-三氯酚、苯酚、邻苯二甲酸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及多氯联苯。潜在污染区域为地块内所有区域。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土壤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4个,采样深度为0~8m,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109组,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9项及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29项、半挥发性有机物31项、石油烃类(C10-C40)及多氯联苯。
初步调查期间在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口,其中大地块设置4口监测井,小地块设置3口监测井,井深为8m。地下水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4-5日,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共检测了以下指标:理化指标2项、重金属及氟化物10项、可萃取性石油烃类(C10-C40)、多环芳烃16项、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半挥发性有机物6项、挥发性有机物13项及多氯联苯。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氟化物指标共10项除六价铬未检出外,其余指标在大部分样品中均有检出;29项挥发性有机物土壤样品中只有丙酮及2-丁酮指标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3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土壤样品中有包括苊烯在内的多环芳烃14项以及邻苯二甲酸酯2项(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在部分样品中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在大部分样品中有检出;多氯联苯类在靠近变压器的S8及S22点位样品中均未检出。上述所有指标的检出数值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表明地块土壤质量状况良好。
(2)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常规理化指标中,pH值W4点位及W5点位超过了地下水Ⅲ类水质指标限值,其余水井pH检出数值均未超相应的筛选值;浊度在所有监测井样品中均超过相应的筛选值;重金属及氟化物9项,汞、砷、镍、铜、锌、镉6种重金属及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数值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铅、六价铬及总铬均未检出;可萃取性石油烃类(C10-C40)在部分监测井样品中有检出,检出数值含量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及多氯联苯在所有监测井样品中均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除了氯仿、丙酮及2-丁酮3个指标在部分监测井样品中有检出外,其余指标均为检出,检出指标数值均低于相应的筛选值。由于pH及浊度指标为水体理化性状指标,无毒性参数,且地块地下水未开发饮用,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四、总体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调查结论可知,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特征污染物指标检出数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地下水除了部分监测井pH及浊度外,其余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III类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由于pH及浊度指标为水体理化性状指标,无毒性参数,且地块地下水未开发饮用,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五、报告公开情况
该报告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在征得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本报告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