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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于都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及填埋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于都县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及填埋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于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16780㎡,主要分为废弃物原料车间、废弃物处理加工车间、成品仓库、综合楼检测楼、宿舍、食堂、门卫、配电房等。购置安装相配套的破碎机、烘干机、磁选机、混合生物质燃料生产设备、石膏煅烧设备、粉刷石膏生产线等设备及布袋除尘等环保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100万吨一般固废回收加工再利用(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废料、污泥、尾矿渣、工业粉尘、稀土分离渣、污染土壤、电子垃圾废弃物等),通过分拣、破碎后加工成水泥填充料、墙面材料、免烧环保砖,旋窑焚烧处理剩余的废渣再填埋,年填埋量为10万吨,库容量200万m³,实现资源的节约和固废的综合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赣州于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宇;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新地村新天地家园147号。
三、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环咨(赣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填写后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赣州于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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