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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提前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项目建设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编制单位: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中央补助资金对区内多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涵盖大店镇中心校、夹沟镇中心小学、芦岭镇中心小学、时村镇中心小学、西寺坡小学、永安镇中心小学、永镇乡中心小学、支河乡中心校等多所学校的新建及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主体建筑,配套建设操场、道路、围墙、大门、给排水、电气及消防等附属设施,并购置部分教学仪器设备。项目旨在消除大班额,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水平。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水土保持,采取临时覆盖、排水等措施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完工后通过绿化硬化恢复地表植被,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并发挥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