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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东方众联工业技术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设备除尘设备制造加工项目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长安六组经一路东(南翔路北)1-2幢-6幢
建设单位:江苏东方众联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金属表面处理设备除尘设备制造加工项目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4日
联系人:卞** 联系电话:1**********
附件1: 众联验收最终稿.pdf 39.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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