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关于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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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一期)如下:

一、建设项目: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严屋宏达路10号3号楼

建设单位: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四、建设内容: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严屋宏达路10号3号楼(厂址中心坐标:东经:东经:113°41′19.042″,北纬23°3′25.32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9TDC68Y。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7665.86m2,建筑面积15137.54m2,项目主要从事炉渣清洗的加工生产,其中炉渣清洗产品为:沙子60万吨/年、泥饼7.5万吨/年、废玻璃渣2.25万吨/年、轻质垃圾0.45万吨/年、废金属0.9万吨/年。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有:装载机1台、龙骨滚筒筛2台、破碎机2台、永磁滚筒1台、悬挂式自动磁选器6台、大槽钢玻璃钢摇床4台、双曲波摇床2台、涡流分选机3台等(具体生产设备详见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项目共有员工5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一期的主要建筑,一期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成分为CODcr、BOD5、SS、NH3-N、TP、LAS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

水雾喷淋用水:项目卸料、投料过程设置水雾喷淋系统。由于洒水喷头出水多进入产品或进入大气环境,因此该部分用水把在使用过程中全部损耗,不会产生废水,除尘水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雾炮机降尘用水:项目厂区内不设露天沙石等原料堆场,若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少量扬尘,需定时洒水抑尘。该部分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全部损耗,不会产生废水,除尘水经自然蒸发,无废水产生。

车辆清洗水:项目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定期补充消耗量。

清洗废水:项目筛分、脱水、压滤工序会产生生产废水,统称为清洗废水。筛分工序利用冲刷及喷淋方式对原材料进行进料及降尘处理,该水随着生产线经过筛分、磁选、人工筛选、脱水工序后通过管道流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分离,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通过管道引至储水桶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次一期验收不生产轻质水泥砖,故无制砖用水、成品砖养护用水,雨水不回用于生产。

2、 废气

项目卸料、投料工序设于棚内车间,并设置水雾喷淋系统,起到湿法降尘作用后剩余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堆场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淋洒水降尘、风障等措施减低粉尘排放,剩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较严值。

清洗工序产生的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一期验收未设置粉煤灰罐,故本次验收不对储料罐粉尘进行评价。

3、 噪声

通过采取隔声、消声、防振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4、 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1处,暂存泥饼、废玻璃渣、轻质垃圾、废金属等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仓库1间,暂存废机油、废机油罐等危险废物,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并与相关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辐射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无影响;根据东莞市启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监测报告》【QFHJ 2*开通会员可解锁*】,废水、废气、噪声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并与相对应的资质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控制在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关于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一期).pdf 4.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关于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期).pdf 1.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关于广东新东江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期).pdf 1.3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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