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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及建设内容1、项目名称:无锡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宠物医院大通路店项目。2、地理位置: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大通溪园11幢3-2。3、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商业服务用房86.79平方米,并进行室内装修改造,项目购置高周波X线机、鱼跃制氧机、输液泵、手术无影灯、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接待宠物诊疗约3100只。建设单位:无锡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小姐联系地址: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大通溪园11幢3-2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无锡市希悦林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谭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588号
附件1: 大通店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稿.pdf 909.1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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