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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旗欣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旗欣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岭厦工业一街2号
建设单位:东莞旗欣电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东莞旗欣电子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厂区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岭厦工业一街2号,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 0'38.750",东经114° 3'52.460",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2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1900m2。项目从事端子、塑胶外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端子60吨、塑胶外壳100吨,项目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5〕2838号。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进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qxcm123@163.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附件1: 旗欣改扩建自主验收资料扫描件.pdf 19.9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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