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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江达乡米吉村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单位:工布江达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单位:西藏科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江达乡米吉村,主要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约1.5公顷的受损山体进行削坡减荷、危岩体清理及边坡加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对裸露创面进行覆土改良,回覆种植土约0.8万立方米;实施植被恢复工程,撒播草籽及栽植灌木约1.2万株,重建区域生态系统。同时配套建设截排水沟、沉沙池等水土保持设施,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通过内部平衡调配,余方用于地形整理。施工期间采取临时覆盖、围挡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旨在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景观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