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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规定,现将“广西浦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化肥及 5 万吨环保生物农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浦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武利工业园兴园二街8号(办公楼)
编制单位: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情况:广西浦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5 万吨化肥及 5 万吨环保生物农药建设项目”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武利工业园兴园二街 8 号 (办公楼),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9 条生产线,水剂(除草剂)、水剂(杀菌剂)、水乳剂(杀虫剂)、微乳剂(杀虫剂)、可溶性粒剂(除草剂)、可湿性粉剂(杀虫剂)、悬浮剂(杀虫剂)等产品 10000t/a;复合肥料车间生产复合肥料及颗粒剂,复合肥料生产规模 50000t/a,颗粒剂生产规模 40000t/a。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共建设 4 条生产线,包括 50000t/a 化肥(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菌剂等)、40000t/a 颗粒剂及 7800t/a 除草剂生产线及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化验楼、办公楼等项目配套设施。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335883461@qq.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文本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v_UDgt8xGxt6U1t7jNolw 提取码: t93y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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