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工业区综合园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单位: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和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等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淘汰燃气锅炉一台、电熔炉一台、新增喷枪2台、喷漆间2座、包胶自动化专机一台,优化原有生产工艺(部分配件不再进行浸漆,一部分改为外协生产,一部分由喷漆替代),原料800吨铝锭不再使用,原有10吨聚亚胺酯浸渍漆和0.86吨稀释剂削减部分用量,削减后为聚亚胺酯浸渍漆7.3吨、环氧防腐底漆(低VOCs含量)0.7吨、单组分防腐漆(低VOCs含量)0.8吨、水性漆1吨、稀释剂0.05吨、粘结剂0.27吨、清理剂0.081吨,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1855台电机。不新增VOC排放量。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孙雨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验收报告正文 - .pdf 7.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专家意见.pdf 303.9 K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