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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技术服务单位:中山市展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村联发路8号B栋一楼A区(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N22°21′10.213″,东经E113°27′48.840″)。项目用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总投资为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主要从事机箱、防潮柜、充电桩、电柜的喷涂加工,年产喷涂加工机箱4000件、喷涂加工防潮柜20000件、喷涂加工充电桩1000件、喷涂加工电柜3000件。
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使用,拟分期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前陇村联发路8号B栋一楼A区(厂址中心经纬度:北纬N22°21′10.213″,东经E113°27′48.840″),用地面积为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实际总投资为6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18万元,主要从事机箱、防潮柜、充电桩、电柜的喷涂加工,年产喷涂加工机箱4000件、喷涂加工防潮柜20000件、喷涂加工充电桩1000件、喷涂加工电柜3000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由建设单位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单位中山市展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组成的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改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中山市佳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二)废气
项目喷涂后固化、打样喷涂后固化工序废气经设备直连管道(保留进出口)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1条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11773),喷涂后固化、打样喷涂后固化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m3/h;燃天然气固化炉烟气通过专用排气口收集后再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11774);喷涂工序废气采取喷粉房内密闭收集后经喷粉柜自带滤筒过滤+脉冲除尘器对未上粉的粉末进行处理后,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打样喷涂工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选取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以减少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环氧树脂粉末、废环氧树脂粉末包装箱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脱脂粉包装袋、废表调剂包装袋、废磷化剂包装桶、废机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碱液、废机油、沾有机油的废抹布和手套、除油废液及废渣、表调废液及废渣、磷化废液及废渣等危险废物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
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42000-2024-03526),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乡镇前陇村联发路8号B栋一楼A区
联系人:陈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195480096@qq.com
四、附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山市凯莱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凯莱达,一期)公示版*开通会员可解锁*.zip 17.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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