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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庆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5万吨环保型聚酰胺树脂及系列产品优化改建项目
地点: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皇冠路18号
建设单位:安徽虹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12 月27 日更名,曾用名:安庆市虹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kbwn_king@msn.com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60.4 K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虹泰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3.2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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