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雾化器、给药器、呼吸训练器、氧气湿化瓶、麻醉面罩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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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新建雾化器、给药器、呼吸训练器、氧气湿化瓶、麻醉面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雾化器、给药器、呼吸训练器、氧气湿化瓶、麻醉面罩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如皋市江安镇镇南路10号

建设内容:利用江安镇工业集中区闲置厂房,购置硅胶液态机(220型)、硅胶固态机(NC2501)、混炼机(ZSY250-50-11)、挤出机(SZC-158)、粉碎机(TMD-075)、超声波机(CC- 1526)、注塑机(120型、160型等)等设备共计30台(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 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消 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成后年产雾化器100万个、给药器150万个、呼吸训练器50万个、氧气湿化瓶100万个、麻醉面罩20万个。

项目性质:新建

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开通会员可解锁*122449069.docx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1: 锦辰医疗.pdf 1.0 M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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