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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泸州永乐生产基地景观和立面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泸州永乐生产基地景观和立面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泸州市古蔺县永乐街道
建设单位: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赖旭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8.8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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