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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华报业南昌高新区书报刊印刷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华报业南昌高新区书报刊印刷扩产项目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五路611号
建设单位:江西新华报业印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增1台制版机、2台轮转印刷机、1条胶订联动线,新增报纸印刷能力2000万张/年,书刊印刷能力2000万册/年。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梅俊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pdf 2.2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报告表.pdf 2.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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