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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欣维尔高端玻璃仪器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欣维尔高端玻璃仪器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欣维尔高端玻璃仪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民航物流3-4号厂房;
建设单位:兰州欣维尔仪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租用兰州新区综合报税区已建成厂房,新建高端玻璃仪器生产线一条。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贺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兰州欣维尔高端玻璃仪器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附件1: 2、验收意见.pdf 2.1 MB , 下载次数 1
附件2: 1、验收报告.pdf 933.3 KB , 下载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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