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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吉林市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防治土壤污染、保护环境,吉林市博禹祥实工贸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厂内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本次土壤中甲苯、苯胺、六价铬等污染物在各监测点均未检出。将检出指标数据与对应标准限值对比分析,所有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小于其所对应的标准限值。即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说明本企业的日常生产行为,未对本厂范围内的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企业采取的土壤防控措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