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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胶粘带系列产品及相关产品产业化项目建设单位: 成都友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四川达纳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工业开发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胶粘带系列产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线及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4.999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筑物面积35735.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9栋生产车间(含单层钢结构厂房及多层框架结构车间)、1栋综合楼、2栋仓库及锅炉间等附属建筑,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硬化、停车场、给排水管网、供电系统及绿化工程。设计形成年产工业封箱胶带10303吨、环氧类特种胶带8490吨、缠绕膜4050吨的生产能力。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21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施工期间已落实表土剥离与回铺、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裸露区域遮盖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封箱胶带市场需求,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并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促进区域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