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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改建建设规模:本项目与六车间苯硼酸的生产特点相似,在改造设备用于本项目上存在优势,本次主要对苯硼酸的部分设备改造,包括反应釜、离心机、干燥机等设备,项目设备及公辅设施均依托,相当于未新增任何设施,项目依托厂内现有的危险品库、成品库、原料库、供电供水供气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污水站、危废库、事故池及消防水池等。本项目一共四种产品:Xphos、Brettphos、4-氨基联苯、3,4-二甲氧基苯硼酸,正式生产时2种产品同时生产,四种产品设备可以共用,无固定搭配生产组合,具体生产时序按实际情况设定,每批次为48小时,年产50吨。
项目投资:50万元。工作制度:全年生产179天,24小时/天,年生产时间4296小时。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职工内部调剂)。
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盘锦碧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盘锦格林凯默科技有限公司50吨/年精细化学品绿色合成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盘环审〔2025〕29号),项目建设完成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111*开通会员可解锁*X0002V。
公示内容:验收检测报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金女士联系邮箱:945293959@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