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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参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送审稿)等相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东莞市普尔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96号2号楼5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普尔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项目主要从事电子标签、IC卡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电子标签1000万个/年、IC卡2000万个/年,项目主要从事电子标签、IC卡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电子标签1000万个/年、IC卡2000万个/年。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联系人:杨志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东莞市普尔电子有限公司一期--验收监测报告-有其他事项说明.pdf 2.0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东莞市普尔电子有限公司一期--自主验收意见.pdf 213.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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