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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湘潭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000个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000个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湾塘工业园金世纪创业园
建设单位: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投资100万元,在株洲市渌口区湾塘工业园金世纪创业园,租赁株洲市渌口区湾塘工业园金世纪创业园10号地块和8栋1-135区用于生产玻璃钢夹砂管道。10号地块租赁地块面积1332m2,露天成品堆场面积约702m2。8栋1-135区面积736m2。厂区建设1条玻璃钢夹砂管道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
本次验收范围:《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000个玻璃钢化粪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建设内容。不包括已取消的玻璃钢化粪池厂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湾塘工业园金世纪创业园8栋1-135区
联系人:张永波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验收报告及意见:祥见附件
附件1: 株洲宏飞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竣工报告.docx 46.1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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