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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相关公示要求。
现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佳县锐正凯商贸有限公司乌镇拌合站预制厂项目
二、建设单位:佳县锐正凯商贸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乌镇刘家峁,地理坐标为E:110°21′50.793″,N:37°59′22.077″
四、公示内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全部竣工,本项目调试起止日期为2026年1~5月。
五、公示情况说明
废气:水泥、粉煤灰筒仓仓顶各安装1台仓顶除尘器;搅拌机封闭加水搅拌;焊接废气在焊接点配设一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砂石原料装卸及存储过程中在全封闭料棚内并设置雾炮机,定期洒水;配料机安装在全封闭料棚内,上料过程中喷淋洒水控制投料粉尘;水泥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砂子和石子运输车辆严密遮盖,禁止露天作业;站区及进厂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洒水,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尾气达标排放。
废水:旱厕定期清掏,农田施肥、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内泼洒抑尘,不外排;设备和车辆及模具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及砂石分离器沉淀处理后用于搅拌混凝土工序;养护蒸汽冷凝废水直接排入沉淀池,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车辆进出口设置洗车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设雨水收集池1座,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噪声:主要噪声来源于搅拌机、配料机、皮带传输机、定长切断机、滚焊机、喂料机、悬辊机、泵类、风机等,采取减振,隔音措施,定期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装载机低速行驶,控制作业时间;泵类安装基础减振;运输车辆加强管理,限速、禁止鸣笛。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回收粉尘直接返回生产工序作为原料利用;水池沉渣三级沉淀池、雨水池、洗车台循环水池等水池沉渣定期清理,回用于搅拌工序,用于低标号混凝土生产;废试验预制块定点堆存,用作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钢筋加工过程产生废钢筋头定点堆存,定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库房,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佳县锐正凯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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