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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年提质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年提质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内,清河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4°49′16.16″,东经84°53′0.8″
建设内容:设计改造内容包括精馏装置(增加1套络合吸附柱及配套设施)、冷氢化装置(新增1套盐酸解析装置、新增1套三氯氢硅合成装置、新增1套硅粉制备装置和1座5#粗分塔)、尾气回收车间(新增6台活性炭吸附塔配套冷热水系统,吹扫冷凝系统、吹扫气压缩机)、渣浆回收装置(新增1套高沸转化装置)、工艺废气处理、给排水系统(新增1座循环水站)、供配电系统(新增1座装置变电所),新增2万吨高纯晶硅产能。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 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每年提质降碳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19.4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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