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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门市新之达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装饰板23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之达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装饰板230吨建设项目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安村挪毛咀工业区53号厂房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之达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装饰板230吨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付工邮箱:1253327586@qq.com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4.1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江门市新之达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装饰板23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10.6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3: 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起止时间说明.pdf 421.7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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