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坏保验收要求,现将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称:EPS泡沫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丰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宝鸡裕同发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张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裕同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x 387.0 KB , 下载次数 0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