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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易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目(二阶段)
建设单位:重庆易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工业园区核心区HC13-003-18地块
建设内容:年产840吨改性塑料粒子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 改性塑料粒子生产项目(二阶段)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1.8 MB , 下载次数 0
附件2: 验收意见.pdf 955.5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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