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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磨憨人才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单位: 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云南中扬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地点: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规划用地面积4270.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29.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8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49.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8层住宅楼及1栋14层酒店(含3层裙房),住宅楼一层为架空活动场地及配套,二层及以上为住宅;酒店裙房包含大堂、地面停车库及酒店配套,上部为客房。项目配套建设场内道路、硬质铺装、消防扑救场地及景观绿化工程,绿地面积539.81平方米。同步实施表土剥离、雨水管网、基坑排水沟、沉淀池及车辆清洗系统等水土保持措施,对临时堆土采取编织袋拦挡及密目网覆盖,施工余方运至南坡国际产能合作园用于场地平整回填,无弃渣场设置。项目旨在完善磨憨片区综合服务配套功能,提升区域人才服务承载能力,并通过落实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实现项目建设与区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