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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景东山河墅院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单位:云南景东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云南博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普洱市景东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普洱市景东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景东山河墅院二期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多层住宅楼、联排别墅及少量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同步建设小区内部道路、景观绿化、地下车库、物业用房及社区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给排水、供电、通信、燃气等市政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覆盖、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等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与噪音,土石方挖填平衡,余方合规处置。项目建成后,将提供高品质居住空间,改善区域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