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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昌市美伦高端铝幕墙新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美伦建材(韶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乐园大道21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乐园大道21号,总投资2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54969.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114.4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物料仓库、铝卷表面预处理生产线、钣金折弯加工车间、铝单板漆粉涂装线、天花板辊涂线等,年产铝单板153.62万平方米、天花板47.403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美伦建材(韶关)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中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jMMCNO8liGIb9Ryi2_PJQ
提取码: 2dxi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报告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单位所在区域受项目影响的居民、政府机关、企业、文教、医院、办公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与反馈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美伦建材(韶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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