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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昌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昌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一期建设单位:东莞市昌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赤岭工业路8号2号楼107室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1500m²,建筑面积1500m²,主要从事硅胶板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硅胶板9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家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东莞市昌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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